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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点后禁止电动车充电
作者:    文章来源:法制时报2017-02-15

海口美兰区万福新村“2·9”电动车火灾现场会要求严格落实限时充电

晚上11点后禁止电动车充电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张苧琳)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海口美兰区消防安全稳定,2月13日下午,美兰消防大队提请美兰区政府在万福新村组织召开“2·9”电动车火灾事故现场会举行。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裴克波,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庚,政法委副书记张振儒出席。900余人分三批到现场进行参观学习。

 海口美兰区万福新村电动车集中停放点于2月9日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698.4平方米,造成245辆电动车烧毁、77辆烧损。

 现场会对加强电动车管理进行了部署:坚持网格管理,强化延伸触角。深化网格化管理督促各镇、街道及社区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度对电动车停放点进行排查整治。加大监督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督促城中村加快电动车棚和智能充电的建设,扎实推进城中村电动车棚和智能充电建设。要求严格落实限时充电,晚上11点后禁止充电;强化隐患整治力度。各职能部门加大对城中村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门厅楼道和“飞线”充电等行为的检查整治力度,消除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形势多样的消防宣传。各镇、街道及物业单位管理人要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消防部门、派出所要深入电动车停放点开展消防宣传上门服务,营造城中村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使群众真正感受到火灾事故的危害性,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推进电动车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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