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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二次会议在海口召开
作者:法制时报    文章来源:法制时报2011-06-13
    6月10日上午,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二次会议在海口召开。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施文在会上强调,要努力扩大见义勇为表彰的范围,加大见义勇为表彰的力度,以创新的理念开阔海南省见义勇为事业的领域,从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打假、抢险救灾和弘扬青少年见义勇为精神四个方面领域加大见义勇为表彰的力度,并加强全省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力度。

  会议审议了第十届全省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人选。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国家安全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杨亦平报告了拟推荐第十次全省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群体事迹,与会人员审议并通过了若干拟表彰人选,并分别作了发言。

  施文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努力扩大见义勇为表彰的范围,加大见义勇为表彰的力度,一是在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中,人民群众用智力的方法协助公安机关打掉黑恶组织意义更大,比如在禁毒斗争中检举犯罪或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应予大力表彰。二是在食品药品安全打假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也应予大力表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问题,当前把见义勇为的事业扩展到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领域非常有必要,如三聚氰胺、塑化剂等食品添加剂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如有群众举报并为此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列为见义勇为表彰的范围,他们的行为比救一人、救十人的意义更重大,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救百人、救千人、救万人。三是在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免遭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要给予大力表彰。四是必须大力表彰青少年见义勇为事迹,要弘扬青少年见义勇为事业,把教育青少年见义勇为、营造社会正气氛围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很有必要,因为见义勇为事业需要后来人,青少年是社会正气的后续接班人,在青少年当中把见义勇为的理念贯彻下去,把见义勇为的精神弘扬下去,我们全省的见义勇为事业就有了后续的力量,就可以持续发展下去,弘扬青少年见义勇为精神对树立社会正义风气非常重要。

  施文强调,下一步要在全省加强见义勇为基金会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只有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海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两家机构,应加紧在三亚市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部门有条件的市县可成立见义勇为协会,加大对全省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抚恤的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自觉地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新闻链接:“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传统的“见义勇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第二类是抢险救灾的行为。根据《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评选表彰、奖励抚恤暂行办法》,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或者遭受危害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予以救助的;制止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和司法机关抓获、扭送在逃或者被通缉的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在危急关头抢救伤人或在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免遭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海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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