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共同发起“律师与见义勇为英雄手拉手”公益活动。这是全国首例律师帮扶见义勇为英雄的慈善活动。由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自愿帮扶1—2名见义勇为英雄家庭,资助金额每年每位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期限五年;帮扶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同时负责为受帮扶的英雄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我省荣获第一届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乐东县尖峰镇人石挺春受到帮扶。
那是23年前春天的一个中午,即1988年3月23日中午,海南乐东县尖峰镇18岁的“鱼仔妹”石挺春从海边买鱼准备挑到附近的村镇去卖。当她走到后沟海前沿的便道时,看到两名歹徒行窃与人争打,立即挺身而出,与附近村庄群众一起成功将2名扒窃后行凶的歹徒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石挺春曾荣获第一届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石挺春,女,1971年出生,今年40岁,家庭生活困难,她和丈夫都在乐东县尖峰镇岭头村以务农为生,有时给别人打零工,家里育有一男一女,17岁的大女儿现读高三,曾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想放弃读书。去年春节来临之际,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李顺桃、秘书长郭玉英和理事李金元、冯川建等一行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施文,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杨亦平等领导的陪同下慰问了石挺春,高度赞扬了她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精神。
此次受到帮扶,石挺春感到党和政府没有忘记她。她说,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照顾是温暖的,让她很感动。
关爱、帮扶见义勇为英雄是一项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和影响深远的善事善举,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见义勇为英雄是正义的化身,是践行社会正义的楷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永恒的目标和追求,律师的执业目标和见义勇为精神息息相通,殊途同归,惜英雄、爱英雄是学英雄、敬英雄的延续,本次手拉手帮扶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公益积极性,通过法律援助等途径切实解决见义勇为英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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