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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作者:法制时报    文章来源:法制时报2011-07-29
    近日,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本届活动将评选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10名(含英雄集体),全国见义勇为模范50名(含模范群体)。候选人评选标准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特别突出的;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自然灾害面前,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排险、积极抢救,事迹特别突出的;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

  据介绍,活动的各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联合组成“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组织领导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各省区市相应成立省级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的审核推荐、宣传发动等工作。  

  候选人由各省级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从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期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人员中审核、筛选;2011年底,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事迹向全国公示,发动公众投票;2012年3月1日前,全国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按照评委投票率占30%与公众投票率占7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总得票率,并按总得票率高低确定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模范(群体)名单。  

  本项表彰活动自1988年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发起。前十届表彰活动共表彰奖励了1007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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