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下发《2011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上获悉,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必须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注册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今年全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87万人,各地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接收外省转学生和允许学生到省外借读。
据了解,意见要求各地严禁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七年级招收新生,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为监控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可举行小学学业水平测试,但不能作为录取七年级新生的依据。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和设立重点校、重点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和特长班。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各市县(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未经省、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录取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各地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按规定比例招收的择校生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地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接收外省转学生和允许学生到省外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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