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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作者:海口市综治办    文章来源:海口市综治办2010-08-20

    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走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社会管理创新路子,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努力为推动海口科学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对推进我市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增强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总结政法综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决策,是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一定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
    一是要把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内在要求,坚持在改善民生、促进民和、化解民怨、维护民利、保障民安上下功夫。面对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特点更加突出、社会问题日益增加,加强社会建设、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任务更加艰巨的复杂局面,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更好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发展与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实现中央领导提出的必须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创造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公平、正义的要求。
    二是要把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促进海口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努力维护省会市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社会治安问题与社会矛盾紧密相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说到底是对社会矛盾的综合治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核心在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基础在于优化社会结构,关键在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不但可以减少、缓解现有的社会不和谐的现象,而且还可以有效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数量,减弱社会不和谐现象的强度,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优化社会结构,协调好社会利益关系的过程,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过程。
    三是要把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海口社会治安安定的重要途径,努力维护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良好社会环境。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全面推进,岛外大量人员、资金、货物的不断涌入,为海南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同时,受利益驱动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不断增多,诱发、滋生各种治安隐患的因素大量存在,而我们自身的工作仍然存在“思想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投入不足、能力不适应”的问题。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不断研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环境下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努力探索和构建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二、着力破解难题,努力创新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机制
    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体制机制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善于创造和总结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经验,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当前,要结合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实际,突出重点,大胆实践,力求在破解海口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难点上取得有效突破。
    (一)加强“大调解”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创新。要着重在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健全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责任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落到实处;要深入研究“大接访”、“大调处”工作方式,组织干部下基层探索解决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策问题;要加强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和村(居)调处工作站建设,落实在镇(街)党委政府领导下,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受理、统一排查、统一分流、统一调处的工作机制,落实定期排查滚动排查和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把解决群众合理要求贯穿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之中,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解决到位、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要解释对话到位、对无理取闹的骨干分子要依法处理到位、对确有困难的群众要帮助扶贫到位、对不明真象参与群体上访的群众要教育到位,坚持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中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向群众解释对话中消除误解增进和谐,在依法处理中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在扶贫帮困中密切党群关系。
    (二)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着重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坚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的服务管理新机制;要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三)加强帮教管控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流浪乞讨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在法院系统建立少年法庭,探索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建设,积极开展“问题少年”的教育矫治工作,力争使更多的“问题少年”在法制教育中心的“爱心桥”上拨正人生方向,回归社会。
    (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防控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破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难题,构建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平台,健全“五级联防”完善“五个网络”。要巩固以公安民警为主体,治安联防队伍配合,在市区主要街道巡逻防控的一级联防,以各区治安联防队伍为主体的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治安防控的二、三级联防,由村(居)委会组织辖区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内开展治安防范的四级联防,由单位内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单位保安和单位内部保卫力量,开展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五级联防的“五级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专业警种巡逻控制为主的社会面巡逻防控网,以社区警务建设为依托的社区安全防控网,以市场化为手段的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以推动社会化管理为重点的特种行业防控网,以集市为中心的农村地区治安防控网等“五个防控网络”。要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着力增强治安防范效能。要以基层治安联防互助活动为载体,依靠基层组织,组织村(居)民和街面商铺职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防矛盾纠纷激化等“五防”为重点的基层治安联防互助活动,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新路子。
    (五)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工作创新。要着重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基层综治组织和基层综治工作机制。要以镇(街)综治中心和村(居)综治工作站建设为重点,借鉴龙华区城西镇和滨濂社区、头铺村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模式和经验,在全市各镇(街)和农村(社区)建立起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重点工作联动、社会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惠民实事联办的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担负起维护基层稳定和谐任务的基层综治组织和基层综治工作的体制机制。要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废旧物品收购业等治安重点部位实行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周边治安和安全工作,努力创造确保师生安全和维护学校良好秩序的治安环境;要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巩固西环铁路良好治安环境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维护东环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办法和措施,为东环高速铁路的开通创造一流的治安环境。
    (六)加强网络管理机制建设,积极推进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创新。要着重在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上下功夫,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法律规范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着重在加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上下功夫,真正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加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是一个新的课题,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既要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又要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政法综治工作创新。要以海口市政法综治局域网为平台,加强政法综治工作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发挥已经投入运行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系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系统、监外执行人员管控工作信息系统、综治工作台帐信息系统的作用,推进综治工作网上管理、网上检查、网上分析、网上督导和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模式;要进一步研发新的综治工作信息系统,力争在明年初使综治工作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海口综治工作信息化。
    三、抓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
    要认真做好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试点及试点经验的推广工作。我市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大胆实践,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省综治委已将我市列入中央综治委在全国抓的试点单位之一。市综治委也已根据海口综治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海口市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将试点工作任务下达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任务要求,抓好落实。市综治办要跟踪检查指导,定期派员深入各试点单位,随时与试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试点单位要按照《海口市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立即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工作。试点单位每月要实事求是地向市综治办书面报告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市综治办要定期以《政法综治信息》向市领导和全市通报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情况。没有明确试点任务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责确定内容和试点,形成工作方案报市综治办。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责任
    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格局,为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一是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把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经常听取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工作形势,认真研究规律特点,明确方向重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奖惩,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加大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把对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视和支持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切实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根据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充实基层政法、综治、信访、民政、维稳等单位的力量,加大经费、装备保障,充分发挥好他们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骨干作用。三是加强齐抓共管。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各单位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特别是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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