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热点新闻 综治动态 荣誉榜 严打整治 平安建设 综治简报 各区新闻 图片新闻 工作部署 治安防范 矛盾调解
社会管理 为了明天 校园安全 廉政文化 安置帮教 铁路护路 流动人口 宣传动态 综治研究 专项工作 视频新闻 见义勇为
您现在的位置: 海口平安网 >> 社会管理 >> 正文
 
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口平安网2011-04-26

 

 

    根据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各地筛选报送基础上,经中央综治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42个市、县(市、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县(市、区)。为指导试点市、县(市、区)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全国率先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试点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固本强基、依法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

    ()工作目标

    指导各试点市、县(市、区)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为突破口,围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社会管理力量培育、“两新组织”和互联网管理、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探索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体制,强化工作措施,力争使这些试点市、县(市、区)用一至两年时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实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管理创新,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诸多方面,涉及现有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社会管理政策体系的完善和人财物的保障,必须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促进本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民生。把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与满意度作为衡量社会管理创新成效的根本标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寓管理于服务,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切实感受到服务管理的创新成效,分享社会管理创新成果。

    坚持固本强基,健全网络。把创新的重点放在基层,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管理网络,创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根基。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化依法管理理念,推进完善社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社会管理行为和内容,确保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强统筹协调,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管理手段,整合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创新格局。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从试点地区的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既突出重点特点创新,又注重整体推进、综合创新,全面落实各项服务管理措施,把社会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试点市、县(市、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和政策体系

    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探索整合部门管理职能,推进建立精简、高效的现代服务型政府。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推动城乡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社区、农村倾斜,加快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把人、地、物、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科学划分管理单元网格,科学配备社会服务管理力量,买现管理精细化。

    ()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认真落实风险评估责任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单位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发展壮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教育、医疗、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人、财、物和机构保障,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探索加强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新途径

    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管理协作机制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并将其全部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重点,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放宽落户条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的服务管理,落实有关帮扶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

    2、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综治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服务管理及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的帮教管理。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一所专门(工读)学校,加强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完善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

    3、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委指导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衔接机制,探索完善多种形式的过渡性安置载体,建立部门联合服务管理和社会帮扶机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学、就业、创业等问题,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完善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教育矫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开展精神病人排查,摸清底数,对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全面采集信息,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并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加大精神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增加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大中城市要建设一所安康医院,对曾经肇事肇祸和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家庭又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精神病人由政府免费收治。

    5、加强吸毒等人员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排查登记和管控,落实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加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的防范控制,健全对痴迷人员教育管理机制。

    6、境外来华人员服务管理。制定完善加强境外来华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办法,整合涉外相关部门力量,形成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管理服务联动机制。构建覆盖境外来华人员入境、居住、就业、就学、出境全过程和信息及时共享的动态管控体系。及时清理、遣返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来华人员,依法打击查处境外来华人员违法犯罪。

    ()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广泛深入、扎实细致地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健全滚动排查整治、动态分析、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治安混乱地区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集整治、管理、建设、服务为一体的常态工作机制。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和幼儿园等重点地区治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快改造建设步伐,健全基层组织,扩大管理覆盖,落实防控措施,延伸社会服务。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和村委会、城市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区建设,规范和拓展社区服务管理功能。推进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一格多员”责任。在城乡结合部探索实行农村社区化管理,落实社会治安防控措施,推进城乡结合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基层人财物保障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保障基层社会管理队伍稳定。

    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有效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土地、工商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资源和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实现治安联防、矛盾联调、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打造党政主导、综治协调、部门参与、社会力量互动,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扎实推进社区、村综治工作平台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综治办人、财、物和机构保障,确保增强权威性,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基层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维护基层平安稳定。

    ()积极培育社会管理力量

    1、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登记审批、分类管理、多元监管、扶持发展的管理机制。积极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形成“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逐步实现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将党的工作延伸至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并依托登记管理机关实行党建工作归口分级管理。

    建立社会组织多元监管格局。完善以登记、审批、监督、管理、行业处罚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管理体系,完善政府管理、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政治意图明显,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加强管理,限制其发展。严格境外组织准入制度,对受西方敌对势力资助、操纵、支持,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各种所谓“维权”组织和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坚决依法查处。

    逐步转移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积极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2、加强对新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探索新形势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商业楼宇等新经济组织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落实新经济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及其社会责任,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加强对贯彻法律法规的检查,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3、推进社会工作者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社会工作者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工作办法,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政府推动、民间运作”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社会工作者工作体系。拓展社会工作者服务领域,开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闲散青少年帮教等社工服务岗位,发展民间社会工作者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工作者人才信息库建设,全面掌握社会工作者专业特长、服务领域等信息,实施分层分类管理。

    4、加强社会治安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加强通用志愿者与专业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设。

    5、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探索实行新形势下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载体和方法,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规范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培训、管理和保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情报信息、巡逻防范、人口管理、纠纷调处、法制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互联网等新媒体引导管理

    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建立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提高网络管理能力。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对互联网运营单位、互联网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

    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把握,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健全网上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网上重点人信息库,积极构建虚拟社会防控网络。建立网络警察队伍,加强对网络的日常巡查;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提高网络监测、预警、侦查、控制、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机制、政法维稳综治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健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并实行落地查人。

    加强对手机、微博客、社交网站等新兴媒体的管理,积极推进用户手机入网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

    (八)创新社会管理手段

    1、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综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以各级政府政务网为依托,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构建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2、大力加强民主协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和推广评议会、听证会、协调会等形式,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交给居()民协商讨论决定,通过民主协商来解决社区内部事务。依法及时公开各种信息,扩大民意诉求渠道,把握社情民意,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3、建立社会心态评估、疏导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心态监测机构和网络。大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人群的心理问题,扩大心理健康覆盖面。掌握社会心态变动趋势和规律,加强社会心态对社会稳定不良影响风险的评估,监测和预测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动向,积极疏导、调节社会不良情绪,引导形成积极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念,预防社会事件的发生,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三、对试点地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本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社会建设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健全社会建设投入长效保障机制。要成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及组织、人事、建设、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勇于先行先试,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从源头上、基础上切实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的障碍和困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经常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社会管理规律特点,明确方向重点,加大人财物投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实行立项管理。要把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读学校建设、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建设、重性精神病人安康医院建设、“两新组织”管理服务、互联网建设管理、综治信息化建设等纳入“十二五”规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管理实施,保障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齐抓共管。综合试点市、县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从整体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全国试点市、县(市、区)工作的指导督导,并组织协调综治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本部门应承担的试点项目的组织、指导、推动工作,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本地社会管理工作创新。

    ()严格落实责任。要将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作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奖惩。

    四、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指导推进试点地区工作的方法步骤

    试点时间:20109--20127月。

    ()动员部署阶段(20109--201010)

    一是召开中央综治委全会(扩大)会议,对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各省(区、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指导本省(区、市)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县(市、区)认真摸清本地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现状和底数,结合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措施,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上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备案。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共同论证确定一批项目,统筹推进和保障实施。

    ()试点阶段(201011--20125):各综合试点市、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各项措施落实阶段。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要从以下方面指导试点工作:

    1、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中央综治委委员的作用,建立中央综治委委员负责其综治工作联系点所在省份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县(市、区)的试点工作指导督导制度。同时,从中央综治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试点市、县(市、区)进行面对面的工作指导,统筹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试点水平。

    2、加强督导检查。以省(区、市)为单位对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组织若干检查验收小组,对有关省(区、市)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进行抽查。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全国综治工作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实绩档案,结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检查、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加大考核权重,督促各地各部门确实重视,真抓实干。

    3、及时宣传推广。适时召开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阶段性推进会和试点市、县现场会,及时研究解决综合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培养典型,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为全国各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

    ()总结提高阶段(20126--7):各综合试点地区及其所在省(区、市)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提交综合试点情况的报告。在各地各部门总结基础上,召开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县(市、区)工作总结交流大会,全面总结综合试点的做法成效,交流取得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建立长效机制,对全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部署。

 

 



内容编辑:海口平安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6-2008 海口平安网
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4楼 联系电话:0898-68720116 联系人:林桢 邮箱:linzhen10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