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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开展以“迎建党九十周年,保铁路平安畅通”为主题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
作者:海口市综治办    文章来源:海口市综治办2011-06-09
    为加强和谐铁路建设,确保海南铁路安全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护路工作,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市综治委护路办决定:从2011年5月11日至6月10日,集中开展以铁路沿线周边地区为重点、以路外群众为主要对象、以“迎建党九十周年,保铁路平安畅通”为主题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对铁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和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确保铁路安全万无一失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海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使铁路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全市各级护路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将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今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点来抓,推动我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确保我市铁路建设发展和运输安全畅通,沿线治安稳定,以铁路一线平安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献礼。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冯少雄为组长,市护路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护路领导小组、粤海铁路公司海口火车站,东环铁路火车站东站、海口铁路公安处治安支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护路办。办公室电话:68720081,传真:68720083。
    各区要成立“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目的和内容
    主要目的: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促使铁路沿线、各站场周边广大群众,知晓各种涉及铁路的违反法规行为对铁路运输和自身安全的危害性,以及违法受法律惩处的必然性,尤其是知晓维护高速铁路安全的极其重要性;了解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处理的法规依据等常识;了解爱路护路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和谐铁路以及迎接建党九十周年的重要意义。增强人民群众的铁路安全和护路意识,促使减少危及铁路运输的违法犯罪案件和铁路交通事故。
主要内容:《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条款,省综治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海南东环铁路运营安全的通告》和《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设备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及铁路安全常识,各区还可结合实际,再选择其它内容。( 宣传横幅、警示牌、警示语的参考内容见附件1)
    四、步骤安排
    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启动动员阶段。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15日。我市要积极配合省综治办开展“迎建党九十周年,保铁路平安畅通”为主题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人员参加5月12日上午在秀英区西秀镇西秀中心小学举行的全省活动启动仪式;同时, 5月14日在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启动日,再次重点宣传爱路护路。各区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会议进行层层动员,在街面设立宣传点,深入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和高速铁路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知路、爱路、护路”的意识和自觉性。
    第二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5日。该阶段要进村入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象是沿线中小学生、铁路边的常住和临时住户、东环高铁沿线群众。有条件的区还应组织宣传车或演出队巡回宣传。各区要深入铁路站场周边和沿线,选择站场周边、沿线1至2个重点学校或集市,开展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媒体宣传、流动宣传、影视宣传、图版展示、知识竞赛、宣传品发放、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铁路沿线两侧5华里区域内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各区要以铁道部集中开展线路安全环境专项检查整治为契机,联合粤海公司铁路沿线单位、海口铁路公安处沿线派出所,检查与宣传同步进行。在重点公共场所派发宣传资料或宣讲;在行车重要场所、运输重要设施旁、耕牛和机动车肇事以及路外伤亡多发地段;在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下穿铁路的道路桥涵、公铁并行路段、平交道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重点地段的道旁、硬化坡面、栅栏和无人看守道口旁;在铁路沿线危险品生产销售场所等要害桥、隧两头或桥下过往性位置设置(刷新)警示牌和宣传标语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有效防范。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0日。该阶段各区对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克服厌倦思想,让“知路、爱路、护路”意识在沿线广大群众思想中扎根。
    五、几点要求
    1.各区护路组织要树立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整合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加强配合与协作,联手宣传,增强铁路沿线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铁路沿线中小学生和群众树立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自觉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秩序。各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市护路办,确保“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各区要结合本区突出的铁路治安问题全面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加强管理和整治扩大宣传效果。对由于铁路建设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涉路矛盾纠纷,在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方案,及时整改治安、安全隐患,及时疏通积淤的涵洞,对在铁路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挖沙采石及危险品站点进行清理,有效控制铁路沿线发生火灾和交通事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平安铁路创建的过程中,充分享受和谐铁路的创建成果,不断提升爱路护路意识,积极参与护路联防工作,形成路地联防、专群结合的护路态势。通过对铁路沿线人为破损铁路栅栏、耕牛挡道、行人上道、摆放路障、拆盗铁路器材等问题进行清查,切实加强路外安全防护设施(围墙、栅栏、护网、护桩、防撞架、防坠网、交通涵限高架等)管理和建设,提高物防、技防、人防效果,实现平安铁路。加强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涉路矛盾纠纷,杜绝冲击铁路、拦车挡道等群体性事件。
    3.海口铁路火车站派出所及东环铁路东站派出所要加强对护路队员、责任区民警进行责任意识教育,增强责任感。各级护路组织要与沿线村民、收购废品点档签订治安安全协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取缔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流动收购摊点,从源头上杜绝销赃渠道。公安机关要大力整治涉路治安问题,将打击重点放在偷盗、破坏铁路设施设备、危害行车安全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等涉路违法犯罪活动上,遏制铁路沿线刑事犯罪活动。
    4.在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各区应将相关活动的信息随时报市护路办,对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涌现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各区要进行通报表彰(评定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优秀单位的主要依据:一是各区到铁路站场周边或沿线学校开展了集中性的宣传教育;二是传报的总结情况较详实,并附报表和照片;三是本区近期未发生路外伤亡事故)。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内容。
    5.各区在6月10日活动结束后,6月13日前,将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总结、相关数字报表(见附件2)和3张以上开展宣传月活动的照片(作为开展此次活动的印证),上报市护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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