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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五期间我办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作者:海口市综治办    文章来源:海口市综治办2010-07-23
    一、关于我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抽样调查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总体思路中去探索,放在建设“最精最美省会城市”中去谋划,创新思变,努力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难题,致力于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着力提高综合治理合力,齐抓共管,实现了社会治安形势的突破性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逐年提高。根据省综治委检查验收我市2008年、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时,对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1.6%,2009年达到94%。
    二、我市综治工作的创新点和亮点
    (一)创新打击整治机制,强化一线警力配置,破解打击效能低难题,打击犯罪能力明显提高
    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我市针对以往打击犯罪工作的薄弱环节,坚持以理念的创新来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确立了“队伍建设看执行力,警务改革看见警率,治安状况看发案率,交通管理看畅通率,工作成效看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满意率”的检验公安工作“五看”标准,统一了民警思想,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并以警务改革为核心,有效整合警力配置,强化社会面打击能力,建立起与当前犯罪特点相适应的快速精准的打击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打击犯罪的力度和实效。2009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0955起,与上年同比下降了9.5%;2010年1-5月立刑事案件3572起,与上年同比下降18.7%。
    一是建立便衣侦察队伍,提升准确打击能力。针对街面“两抢”和扒窃违法犯罪突出,公安机关“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疲于应付的状况,市公安局党委从改变传统模式入手,挑选了300名业务娴熟、年富力强、打击违法犯罪经验丰富的民警,成立便衣侦查专业队伍,专职打击街面“两抢”和扒窃等多发性违法犯罪。警务模式的改革,促进了打击街面犯罪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同时,整合社会资源,把市公安局掌握的400人的治安联防队伍,下沉到各分局,建立了以便衣民警为主,治安联防队员为辅的街面巡控队伍,逐步形成了成建制、多层次的打击“两抢”和扒窃等多发性犯罪高效机制。一年多来便衣警察队和街面巡控队伍抓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分子2000多名,“两抢”日均发案控制在1.8起以下。
    二是建立扁平化指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面对刑事犯罪呈现出的智能化、流窜化、团伙化,特别是“两抢”犯罪“出手快、逃离快”的特点,公安机关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入手,建立起“以快制快”、“一呼百应”的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将以往的指挥中心接警情后转各分局,再由分局下达给一线民警的陈旧指挥方式,转变为由指挥中心直接指挥路面执勤民警的快速、灵敏指挥机制,实现了街面打击与街面犯罪同步的动态打击效果。2009年,通过快速反应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近200名,有力地打击了街面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突出打击重点,提升破案能力。在提升打击现行能力的同时,突出四个重点,在强化打击效能上下功夫。首先,是着力提高破案率。今年初,为强化打击效能,公安机关冲破“刑事案件只升不降”的思想误区,制定了年度“发案率下降10%、破案率提高10%”的工作目标,并在工作中对已发案,坚持做到立案必查,命案必破,实现了打击处理力度的大幅度提高。2009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481起,同比上升20.2%,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788人,同比上升27.3%;2010年1-5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38起,同比上升33.15%;其次,是以“打黑除恶”为重点,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行动,加强对车站、码头、物流市场、开发区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3个172人。再次,是突出命案侦破,加大现行命案和处置积压命案侦破工作力度,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破现行命案55起,破案率达95.6%;侦破处置积压命案82起,超额完成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下达的任务;2009年侦破命案总数是前三年的总和。第四,是针对毒品犯罪突出问题,加大贩毒团伙和毒品流通、交易的打击力度,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破获贩毒案件1570起,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1458人,收戒吸毒人员4700人,年年超额完成“三项指标”任务。
    (二)创新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破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难题,群体性事件大幅下降
    我市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群众上访问题的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提高,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改期发展时期要求,符合我市维稳工作实际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五个到位”原则,增强化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个到位”(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切实解决到位;对群众不合理的诉求要解释对话到位;对无理取闹的骨干分子要打击处理到位;对确有困难的群众要帮助扶贫到位;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要宣传教育到位)的工作原则,是我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经验总结,是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理念的重大飞跃。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践中,始终坚持“五个到位”,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中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向群众解释对话中消除误解增进和谐,在依法打击处理中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在帮困扶贫中密切党群关系。200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与群众直接对话177场(次),现场解决了一批问题,一大批切实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扶持。创新的理念为我市的维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催生了海口社会的和谐因素,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批久拖未决的群众上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些因群众上访被阻工的工程陆续复工,进而确保了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如期开工建设。
    二是建立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增强基层维稳工作合力。我市在充分发挥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作用的同时,把加强镇(街)、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机制的建设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镇(街)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由镇街党委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依托司法所,整合基层各部门力量,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排查、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调处(简称“五个统一”工作机制)。按照“五个统一”要求,镇(街)党委政府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联席会议,梳理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检查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做好辖区稳定工作措施,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施统一领导;镇(街)、村(社区)坚持每半月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排查,并逐级上报排查情况,严密掌握辖区和稳定因素;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实行各部门领导统一值班制度,村(居)实行“两委”干部坐班制,统一受理群众诉求,杜绝了“诉求无门,上访没人,有关部门绕着走”现象,拓宽了民意诉求表达渠道;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分流,各有关部门按工作流程和时限开展调处化解工作。目前,全市共建立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46个,村(居)调处站(点)386个,共有调解员和信息员3221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以及“五个统一”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镇(街)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力和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合力,增强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基本上实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206宗,通过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和村(居)调处工作站调处成功6436宗,占总数的89.3%,调处成功率达95%。
    三是落实“五个一”,建立长效维稳工作机制。市委制定了《关于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使近年来我市维稳实践形成的有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方法手段进一步系统化和规范化,强化了维稳工作的执行力。同时,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了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引发社会矛盾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另外,实行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问题党委挂牌督办制,责任单位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法,建立了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责任机制,从而使维稳工作的责任得到进一步的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得到有力化解,群体性上访大幅下降。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集体到省委上访问题,集体到省政府上访的起数和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3.2%人次下降72.4%;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实现了不发生影响全市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集体进京上访事件的“三个零”指标要求。
    四是完善“大调解”网络,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坚持在实践中探索总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进一步拓宽。首先,是坚持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增强基层调解工作活力。龙华区在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坚持调解、帮困、扶贫“同步走”,总结具有本区特色的“调、帮、扶”工作经验;琼山区在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中,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建立了“了解情况在先、沟通工作在先、化解矛盾在先、处置预案在先”的“四先”调处工作机制;美兰区在拆迁工作中转变思想理念,坚持和谐拆迁,创造了“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思路在一线完善、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形象在一线树立”的“一线”工作法。其次,是坚持在实践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调解体系进一步巩固。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推行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促进了预防调解、案中调解、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了大量轻伤害案件。秀英区永兴法庭建立的三级调解网络,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调解民事纠纷案件时,邀请镇司法助理员、村调委会干部等网络成员共同参与,使司法调解借助网络成员熟悉基层的优势,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能。2009年来该法庭通过调解撤诉率达到总立案数的74%。
    (三)创新治安防控机制,构建多重严密防控体系,破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难题,基层治安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防控的新途径、新办法,构建了多重严密防控体系,驾驭、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显著提高。一是以基层治安联防互助活动为载体,探索群防群治新路子。我市从发动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发,依靠基层组织,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防矛盾纠纷激化”(统称为“五防”)为重点的基层治安联防互助活动。在社区、农村以15至20户家庭为单位组建治安联防互助组,在街面以10至15间店铺为单位组建联防联勤组,开展以“看家护院守店铺”为主要形式的治安联防互助。基层治安联防互助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基层的防范能力,同时,为广大群众参与群防群治提供了有力的平台,广大村(居)民的自防意识和能力在参与治安联防互助活动中不断提高,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不断升华。目前,全市共组建村(社区)治安联防互助组8960个,覆盖156851户家庭,街面店铺治安联防联勤组1330个,覆盖18774家店铺,发展治安信息员9128名。通过开展“五防”创建了一批“五无”(无盗窃案件、无火灾事故、无破坏活动、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矛盾纠纷激化)社区和村庄,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治安防控阵地。
    二是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着力增强治安防范效能。经过不断整合,我市“人防”队伍不断扩大,形成了“专群结合、上下联动、纵横交错”的群防群治网络。公安机关成立了4个特巡大队,24小时公开武装巡逻,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放到易发案时间、地点和路段,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进一步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和时间;由各级综治部门组织的近1500人的治安联防队,坚持在大街小巷和农村开展巡逻防控,有力地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行动;以社区(农村)警务战略为依托,以基层治安联防互助活动为载体,发动组织了近20万村(居)民和店铺从业人员投入了群防群治;按市场化运作的6000多名保安员在各种保安组织的安排下,加强了商住小区、商场酒店、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见义勇为人员不断涌现,同时,也培育了一批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街面“两抢”和扒窃违法犯罪的“飞虎队”、“飞龙队”等治安志愿者群体。加强“物防”建设,实现“关口”前移。在城区外围主要交通干道出入口建立了4个公安服务检查站,强化盘查、堵截和服务职能,2009年以来,共盘查车辆37598台次,截获违法犯罪人员9名;在全市社会面加强治安岗亭建设,设立治安岗亭47个;加强基层警务室建设,在社区(农村)和小区、商场设立警务室256个。把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作为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重要部分,加大投入,已完成1500多个重点部位、复杂公共场所监控点及交通调度指挥中心的建设,完成了“三台”合一和大屏幕指挥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交警监控中心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监控图像的对接。
    三是巩固“五级联防”健全“五个网络”,推进全方位立体防控。五级联防是我市实行多年的有效治安防控体系。目前,一级联防共400人,主要配合公安机关在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巡逻防控;二、三级联防共1038人,由各区综治部门组织,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治安防控;四级联防由村(居)委会组织辖区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内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五级联防由单位内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单位保安和单位内部保卫力量,开展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今年来,五级联防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00多人。五级联防的立体效应,促进了社会防控面的不断扩展,以专业警种巡逻控制为主的社会面巡逻防控网,以社区警务建设为依托的社区安全防控网,以市场化为手段的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以推动社会化管理为重点的特种行业防控网,以集市为中心的农村地区治安防控网等“五个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
    (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填补社会管理空白点,破解重点人群帮教难题,重点人群帮教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齐抓共管,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和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空白点延伸。首先,建立专门机构,致力教育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为破解违法犯罪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治理难题,创立了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专于教育矫治失足青少年。中心整合综治、工青妇、关工委、宣传、文化、教育、司法、公安、村(居)委会等部门资源,构建家庭、中心、社会、政府良性互动的教育矫治模式。坚持教育和矫治相结合,训练和辅导相结合,中心教官像父母对待子女,像医生对待病人,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用爱心、细心、耐心去感化邪恶扶正幼苗。开展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引导、劳动体验和技能培训,在中心和学员中间搭设的三座桥(即帮教桥、爱心桥、连心桥),让心理矫治专家、社会爱心人士直接与学员对话,让没有监护人的学员得到亲情认领和帮教,让自愿者到中心进行结对帮教,使学员在“帮教桥”上感知真理,在“爱心桥”上唤醒良知,在“连心桥”上,获得新生。中心成立以来共收教学员378人,已帮教结业291人。中心的成立,为挽救、帮教失足青少年提供了工作平台,也对我市企图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起到威慑作用,促进了社会治安的改善。其次,是完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我市重点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监外执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帮教工作人员和自愿者中开展“三不”、“四同”活动,即要求帮教工作人员和自愿者对待帮教对象做到“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政治上同对待、经济上同支持、工作上同信任、生活上同关心”;积极推进和落实“及时造册建档、及时家访、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及时进行法制教育、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的“五个及时”工作机制,使帮教工作得到了“    三个延伸”,即向外延伸,扩大了帮教范围;向前延伸,及时在刑释解教前介入帮教;向后延伸,主动对帮教安置后的对象继续帮教。目前全市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338名,帮教率达100%,就业安置率达63%,无一人重新犯罪;521名监外执行罪犯全部列管,并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教下,积极改造,思想稳定。
    (五)创新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致力提高综治工作水平,破解基层综治组织建设难题,基层组织驾驭当前复杂工作局面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规范基层综治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力量。为改变基层综治工作薄弱状况,我市整合了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工作资源,进一步健全了基层综治组织和机构,在全市41个镇(街)都建立了综治维稳办、综治工作中心,各村(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各级综治组织和机构配强领导,落实工作人员。此外,我市还建立了由公安部门选派5年以上丰富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的民警担任镇(街)治安专职副镇长(副主任)兼派出所副所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镇(街)综治领导力量。
    二是规范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工作效率。以开展“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对基层综治办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台帐建设进行了全面规范。全市41个镇街综治维稳办统一配备了工作电脑、统一室内设置,制定了区、镇(街)、村(社区)统一的综治工作制度。以镇(街)为重点,制作了10类28项台帐范本,对综治工作台帐进行分类建档管理。自行筹建了综治局域网,开发十大综治工作信息系统,逐步建立了市、区、镇(街)综治工作信息实时收集反馈、工作状态实时管理、治安形势定期分析的多功能和多个级别、多个部门综治工作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
    三是规范素质培训要求,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能力。市、区两级综治委将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纳入工作计划,针对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近三年来,采取集中授课、考察学习、交流经验等方式,培训区综治维稳干部、镇(街)主要领导和综治维稳干部300多人次,解决了基层综治干部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综治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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